beat365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5-09-12  点击:[]

全院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根据校资助中心要求,我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二、评选奖项与名额

种类

总指标

金额

三好学生奖学金

15

2000

学习优秀奖学金

31

800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5

800

自强奋进奖学金

31

800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15

800

社会公益奖学金

15

800

科技创新奖学金

9

800

国家奖学金

10

10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13

6000

三、评选条件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号)、《beat365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发〔2023〕23号),各项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获得任何一项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不同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参评学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3.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二)各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品德好、学业表现好、身体素质好,综合素质优秀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学年度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 25%;

2.身体素质良好,参评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心态健康向上,精神风貌良好;

3.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与班级建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用于表彰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热心服务师生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参评学年度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 50%;

2. 担任各级学生工作职务一学年及以上;

3. 身体素质良好,参评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心态健康向上,精神风貌良好;

4. 积极做好学生工作,乐于奉献,任劳任怨,能力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异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参评学年度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 25%;

2. 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 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自强奋进奖学金

自强奋进奖学金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参评学年度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

2.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 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

2. 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3. 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本科生。

社会公益奖学金

社会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科技创新奖学金

科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取得一定成果或者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及各类本科生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集体项目校级取团队前三名,省级取前五名,全国及以上取前八名);

2. 在校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立项,团队排名前三名且通过中期检查或顺利结项;

3. 在正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除导师外,在学生中排名前三);

4. 申请专利、软件著作等(除导师外,在学生中排名前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授权,发明专利需进入实质审查);

5. 正式出版图书专著(学生需为主编);

6. 在省部级媒体平台上发表理论文章、评论文章、文艺作品、新闻通讯等(需为第一作者);

7. 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类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3 次及以上且本年度创新创业类第二课堂活动达 20 学时及以上。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友爱同学。

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详见教育部 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中第七条有关条件要求),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破格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该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者,可破格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自立自强的本科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进行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

2. 学习成绩优秀,要求上一学年的加权成绩在本专业前 25%、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体质测试合格。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 25%,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1. 网上申请:请参评同学于9月14日(本周日)下午17:00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学工系统(http://xgxt.hust.edu.cn/xg/index),选择奖助优申请,填写有关信息。

2. 材料提交:请申请者于9月14日(本周日)下午17:00前在班级资助委员处登记,提交《beat365奖学金申请表》与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

3. 评审会时间地点安排:评审会分别由各年级自行组织。评选时间为9月16日-9月18日。

注意:网上申请、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

五、注意事项

1.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同时享有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2. 三好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其他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 每位学生最终至多同时获得2项上述所评审的奖学金。

4. 上一学年度院自强之星称号获得者只要在网上申请即直接获得自强奋进奖学金。

关于奖学金评选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各班资助委员。评选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力求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期间设置举报电话:027-87792253。

beat365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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